各参选单位:
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编制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涉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请各参选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输送及处理设施;对本号镇下辖的7个行政村共22个自然村(芬坡村、加社村、姑娘园村、中央田村、那星仔村、亚生坡村、格择村、九盘村、祖合村、祖塔村、木棉村、旦岭村、石平村、毛练村、山条下村、田心村、加埇下村、加埇上村、水场村、老拖村、金星村、霞美村)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本号镇下辖的5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红旗村、四清村、跃进村、小妹村、东风村、上村村、合口村、墓山村、扁通村、礼工村、营内村、长埇村、老海村、芭蕉村、山老村、牛门村、本达村)。国道:300m,省道:1200m,县道及以下道路开挖长度约:40.31km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5.00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完成2022年本号镇村庄污水治理项目的涉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配合我司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涉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涉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五、工期要求
中选单位在收到设计方案及红线图等相关资料后的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涉路安全评估报告及报审工作,并提交报告正式稿8套,正式成果文件电子版(盖章PDF版、可编辑版)1套。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应具备二级安全评价师或以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七、评审专家组
评审专家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评审专家组5名人员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人员不少于3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上“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6日15:3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周工,电话:18889501146;杨工,电话:15108979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