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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陵水县主城区排水管网系统整治工程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陵行审批〔2024〕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比选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县主城区,东至金聪河,西至文黎大道,南至安马大道,北至G98高速路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总面积约8.58km²,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等。其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一)污水工程

1.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改造DN100-DN800污水管长约26.16km;

2.污水管道修复:项目污水管道点状原位固化修复1911环,不锈钢双胀环修复17环,水泥基砂浆喷筑328m².cm,紫外光CIPP整体修复长约3.99km,开挖翻排污水管长约21.69km;

3.混接改造:项目排水管道混接点改造1922个,改造DN200-DN400污水管长约22.4km;

4.直排口整治:项目整治5条内河排污口,改造DN160-DN300污水管长约4km;

5.污水泵站改造:项目改造滨河北路污水泵站1座。

(二)雨水工程

1.雨水管道改造:项目改造DN500-DN600雨水管长约1.01km;

2.雨水管道修复:项目雨水管道点状原位固化修复1521环,不锈钢双胀环修复11环,水泥基砂浆喷筑3183m².cm,紫外光CIPP整体修复长约16.44km,开挖翻排雨水管长约3.53km;

3.错接改造:项目雨水管道错接点改造230个,改造DN300-DN600雨水管长约3.77km;

4.移动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购置大流量排水抢险泵车3台,潜水泵13台,柴油发电机组1套。

(三)智慧水务工程

项目新建智慧水务平台1套,污水管道关键节点及内河关键排污口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点前端设备布置47套。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比选范围:以比选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成本价编制(如有)]、预算经济指标分析(单独提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成果报告、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图纸问题反馈,配合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2.受托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和主管部门完成预算编制的评审工作,包括与委托人和主管部门核对工程量等配合工作。3.在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之前,受托人必须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现场踏勘涉及对项目地点的实地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现有设施状况、周边环境以及潜在的施工难点。

2.6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1.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2.应符合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造价文件规定及图纸内容要求。3.应符合陵水县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

2.7比选控制价:680773.08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有效的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2 (1)比选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陵水县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比选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海南省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破产状态;比选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

(3)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海南省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或从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规范,受到县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构查实或处理的黑名单记录)。按格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比选申请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3.4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17:30时至2025年3月2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二东路水岸阳光A区1B406房获取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2日9:00时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 2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