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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至6月29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海南省生态研究院院长张庆良带领第三方评估组一行14人到陵水水务集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工作。

评估组先后到本号镇新西园污水处理站、椰林镇青山水厂、光坡镇樟香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保护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及文罗镇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评估组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站房、出水口等区域,现场听取县水务集团总经理刘正茂汇报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及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随后检查了生产运行台账并对污泥处置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在调研中,张庆良指出,水务集团在做好污水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六水共治”,加快推进节水保水工作,提高污水资源综合利用,做好污泥严格规范处理和管理工作,率先垂范。要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构建人人参与环境治理格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海魂、县政府副县长黄文、县人大常委会农经环资工委、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椰林镇政府、本号镇政府、光坡镇政府、文罗镇政府、县水务集团等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