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单位选聘,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单位进行竞聘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建设地点:陵水县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对青山水厂、应急水厂、文隆水厂、本号水厂、黎安污水处理厂、新村污水处理厂、赤岭污水处理厂厂区屋顶及构筑物可利用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5日历天
(四)标段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标段类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暂定控制价:5.27万元。
(五)比选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须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和服务能力,能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下午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4日暂不受理)。
(二)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县祥和园二楼(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招标办公室)。
(三)携带资料: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的凭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的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公司诚信手册记录、是否存在黑名单或不良行为等相关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携带移动硬盘。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A4纸)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18时前。
(二)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的盖章电子版拷贝一份在电子u盘里和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三)参选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选文件送达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如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祥和园二楼(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