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陵水县海南弗劳恩康复中心周边排水工程需确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含环境监测)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优质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含环境监测)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规模
项目新建排涝沟总长 640m,其中 0+000~0+371 桩号段采用矩形盖板涵结构,0+371~0+640 段采用雷诺护垫+格宾护脚的生态梯形结构断面形式; 在终点布置陡坡,平顺连接下游河道。沿途布置路涵 1 宗,机耕桥3宗,配套机耕路 407m。排沟及配套建筑物设计等级均为 5 级,排沟排水设计流量为 2.3m³/s,和 2.9m³/s。
二、比选控制价
总控制价为3.6万元。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控制价1.12万元;环境监测控制价为2.48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公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陵水县海南弗劳恩康复中心周边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含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交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含环境监测)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环评报告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五、工期要求
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180日历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含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交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稿PDF、WORD电子版各1套。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注册并提交基本情况信息,且无“失信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需显示当日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二次比选当日之间)。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参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七、评审专家组
评审专家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上“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15日15:3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陵水总工会一楼陵水环投集团大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杨工,电话:15108979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