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条件
本次委托项目为陵水县光坡镇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委托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委托条件,现对陵水县光坡镇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单位进行委托。
二、项目概况与委托范围
(一)建设地点:陵水县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陵水县光坡镇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项目建设规模为 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量近期(2025年)1000m3/d,远期(2035年)1800m3/d,工艺采用复合生态净水工艺及配套污水管网。污水管网总长约16970 米,其中市政污水管长约 11970米,重力管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压力管及拉管段采用PE100管;接户管长度约 5000米,管材采用 UPVC,并对建设管网路段路面进行破除与恢复,含污水提升泵站 1座(Q=5m/h)。项目同步建设泵站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等配套措施。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10日历天。
(四)本次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费用:10万元。
(五)委托范围: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
(二)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和服务能力,能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县总工会一楼(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报名资料:公司简介(含有: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人员配备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附合同)、报价函(请各报名单位结合项目概况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自愿报价)、承诺书(主要承诺工期和服务质量)。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A4纸)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且明确联系方式。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委托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官网
六.联系方式
委托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县总工会一楼(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98-3212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