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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陵水县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周安伟向陵水反馈督察情况。县委书记吴海峰作表态发言,并签收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具体案卷。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桦主持会议。

督察指出, 近年来,陵水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陵水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严格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积极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

督察要求, 陵水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牢守住陵水优质生态环境;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理顺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吴海峰表示, 陵水要坚持以高站位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的有关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省委书记冯飞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以高标准做好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聚焦短板弱项,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整改“追究制”、整改“公开制”,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坚持以高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长治长效,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解决一个问题,达到解决一批共性问题的效果;要充分遵循群众工作规律,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创新思维和方法,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开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生相融的新局面。

督察组成员,张隆挺、陈家江等县领导及法检两长,各部门、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