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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选单位

我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陵水县猴子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6个除险加固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请各参选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规模

(一)陵水县猴子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英州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大坝加固:①对K0+180~K0+290的主坝全段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加固采用脉动灌浆技术;②对下游坝面凹凸不平处进行平整,对坝坡草皮进行修复约2605㎡;③对坝顶及坝坡处农民灌溉管道铺设进行拆除,拆除私拉电线2条;④副坝后坡增设步级,步级总宽1.5m,长约12.12m;⑤拆除砼面板凹陷处回填后重建砼护坡;⑥接电至放水涵启闭机室,接线长约150m,增设放水涵启闭机配套马达等。(2)溢洪道加固:对K0+006.2~K0+018溢洪道控制段翼墙加高30cm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二)陵水县乐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黎安镇黎丰村,建设内容为(1)大坝加固:①对主坝全段进行防渗处理,桩号为0+020~0+090;②对下游坝面凹凸不平处进行平整,对坝坡草皮进行养护,铺撒草籽;③拆除砼面板凹陷处回填后重建砼护坡。(2)溢洪道加固:拆除溢洪道开裂处泄槽底板,回填后重建砼底板。(3)放水涵加固:对涵管采用脉动灌浆防渗。(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陵水县黎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光坡镇黎万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1)大坝加固:①对主坝桩号主 0+023~主 0+163 坝体和坝基采用脉动灌浆进行防渗加固。②新建副坝上、下游坡面步级和主坝上游坡面水位尺处步级。(2)溢洪道加固:①拆除重建溢洪道泄槽底板,凿除溢洪道堰流面层后重新浇筑;②对溢洪道堰顶、堰前及两侧挡墙外1m向上游采用脉动灌浆进行防渗(桩号副0-022~副0+020)。(3)其余配套设施:从管理房接电至放水涵启闭机室,增设放水涵启闭机配套电机以实现放水涵闸门能电启动。(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四)陵水县墓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隆广镇墓山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管护工程等,其中对大坝桩号0+030~0+120段进行脉动灌浆防渗加固处理;拆除重建大坝上游坝坡中存在裂缝的混凝土护坡,对下游排水沟损坏部分等进行修复;在溢洪道下游行洪通道跨越乡村道路的两侧设置电动控制道闸。(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陵水县万州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隆广镇南读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桩号0+070~0+308段接触带进行脉动灌浆防渗加固处理;拆除原斜拉式进水闸及启闭机房,重建塔式进水闸及启闭机房,并配备闸门、控制柜等机电金结设备;对溢洪道出口影响行洪的灌木杂草等进行清除;主要包括大坝加固工程、放水涵加固工程、清障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六)陵水县廖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为陵水县英州镇廖次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管理房和物料池,并互换现状管理房与物料池现状位置重建;对主坝0+024~0+054桩号采用脉动灌浆进行防渗;修复排水棱体右侧破损排水沟;拆除重建副坝塌陷面板,清理副坝生活垃圾,面积约为750m;硬化副坝坝顶道路及主坝至溢洪道间的防汛道路,路面宽4m,路面总长 174m;并新建副坝坝顶上游防护墙,新建防汛道路临库一侧的防护栏杆;硬化溢洪道进口引水渠底板,拆除重建溢洪道出口左侧开裂、错位挡墙;对主坝右坝肩滑坡山体进行防护;新建排水棱体坡脚排水沟和量水堰;接电至放水涵启闭机室,增设放水涵启闭机配套电机。(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二、比选控制价

1.比选控制价为18.40万元(其中:陵水县猴子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2.05万元;陵水县乐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1.78万元;陵水县黎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3.79万元;陵水县墓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2.94万元;陵水县万州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6.22万元;陵水县廖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比选控制价1.62万元)。

2.参选文件需分别对各项目进行报价。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

1.以我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中选单位接到比选人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陵水县猴子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6个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配合比选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如有),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提交成果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成果文件电子版(盖章PDF版、可编辑版)1套。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质量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并经比选单位认可,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认可(如有)。

五、工期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人员。

5.参选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或以上职称证书。

七、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评审小组5名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上“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28日10:0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陵水县总工会大院内左侧一楼(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工,电话:18877619115;李工,电话:13876657543 )